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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負責經費人員:

核定計畫後請記得先進行校內程序,依申請之規劃預留校自籌款項。

1、在核定後也請特別注意學期經費關帳時間,避免單據過了校內核銷規定時間而造成無法核銷之情形。

2、由於計畫執行期程長達15個月,部分學校之校配合款為學年度或學期制,如有計畫未使用完之校自籌經費,請務必進行校內「經費保留」之行政流程,避免校款被收回,造成教師下學期無法使用校自籌經費之問題

 
 
教師及學生出國前請務必完成公差假申請,俾利回國後相關國外差旅費核銷。
***如合作單位有任何異動(與核定補助機構不同、增加或減少),請敘明原因後函報教育部同意,方可執行計畫。

 

具役男身份者(94年次,113.01.01起具役男身份),請於出國前1個月完成役男出境申請

各年度核定補助計畫之合作國家不同,文化差異過大,故有關各國文化、禁忌、語言等部分,應由各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計畫時就應規劃於校內之行前培訓,承辦學校國立屏東大學所辦理之行前培訓則針對共同性之議題進行研習,例如:多媒體拍攝、新聞稿撰寫、國際禮儀、國際安全等課程。(更多有關行前培訓問題請參閱行前培訓營_Q&A

執行出國前中後簡報 (任何防疫須知或疫苗,請參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各國之相關規定)

 

學校於執行期程內申請計畫變更或異動,應於出國三個月前函報教育部完成申請程序。
(除執行期程內的出國起迄日,可能因班機關係有前後幾天異動、或是執行期程內合作時間起迄異動不須報部外,其他都需函報教育部,詳變更

執行計畫常見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