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3年計畫申請資料填報

113年計畫申請資料及人員異動填報

公職人員在執行職務時,舉凡涉及本身或一定親屬關係者之利益有關的事件,為避免因參與其事,致其相關作為或不作為之公正性,引發民眾之質疑或不信任,而忌避不參與其事,謂之利益衝突迴避。

每件計畫案將由三位專家學者進行審查,為能更公正公平審查每件申請之計畫,請協助填寫計畫申請相關資料,俾利計畫審查能確實遵守利益迴避規定,謝謝您的配合。

填寫時間:徵件說明會後至113年8月1日(星期四),下午5:00止

請先將欲申請之計畫第一項「計畫申請學校基本資料表」word檔準備好(例:計畫1+計畫2+計畫3,之基本資料,共計5頁,合成一個word檔上傳即可(上傳電子檔尚不需核章,待紙本函報時一定提供核章版本),表單最後請協助上傳各計畫基本資料表、及貴校最新依據112年本計畫要點修正通過之校內計畫要點辦法之網頁或資料連結,謝謝您的協助。

如聯絡窗口有異動,請同時填報相關資料,謝謝您。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又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違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申請補助者如符須表明身分者,請至本部政風處網站(https://pse.is/EYW3R)下載「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填列,並檢附至計畫書內。請洽本部各計畫主政單位或政風處。

 

如填報人員與參與徵件說明會之窗口不同,請自行告知本專案辦公室,避免日後計畫申請有爭議,謝謝您的合作。
只有綜合組才需填寫此項。例如:幼兒園及特教身障學前。
如有多位計畫協同計畫主持人,寫在本欄即可 1、王大明/教育學系/教授 2、黃中明 /教育學系/副教授
只有綜合組才需填寫此項。例如:幼兒園及特教身障學前。
如有多位計畫協同計畫主持人,寫在本欄即可
只有綜合組才需填寫此項。例如:幼兒園及特教身障學前。
如有多位計畫協同計畫主持人,寫在本欄即可
只有綜合組才需填寫此項。例如:幼兒園及特教身障學前。
如有多位計畫協同計畫主持人,寫在本欄即可
只有綜合組才需填寫此項。例如:幼兒園及特教身障學前。
如有多位計畫協同計畫主持人,寫在本欄即可
○月○日起由新承辦人員負責此計畫業務。
請留下相關資訊:異動時間、人員姓名、單位、職稱、電話(分機)、e-mail等資訊,方便後續計畫相關事宜聯絡。
所申請計畫之基本資料表(1~2頁),請將所有計畫案之基本資料表合成一個word檔案上傳即可。
各校計畫要點將公告在官網「各校法規」/「各校計畫要點」內。
未申請國外教育實習計畫者,可不用上傳境外教育實習辦法之相關連結
clear
驗證碼圖片 驗證碼語音播放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