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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教育部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補助國外教育見實習計畫 專案助理1名

職 稱

學士級專案助理。

名 額

1名。

公告期間

114年6月18日至114年7月31日止。(視投件狀況適度延長徵件日期)

工作地點

國立屏東大學(屏商校區)

聘僱期間

定期契約,自聘僱日起3個月。將視工作表現及經費狀況續聘。

經費來源

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補助國外教育見習教育實習及國際史懷哲評選工作計畫

計畫期程

113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

(為長期性計畫,本計畫已於105年執行至今)

應徵資格

  1. 具備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級(含)以上學位。
  2. 熟諳中英文電腦文書及其他應用程式、問題解決及獨立作業能力之處理能力。
  3. 具抗壓性及良好溝通能力,能獨立作業,並具專案管理與活動企劃能力。
  4. 略具影片剪輯、美編設計能力者。
  5. 能規劃、執行與管考專案計畫與經費等能力,具有行政相關經驗者,曾執行教育部、國科會計畫經驗,具辦理50人至100人大型活動之相關經驗為佳。
  6. 願意配合業務需要出差,參加會議及籌辦活動者。

薪資待遇

依「國立屏東大學計畫約用人員約用及管理要點」新臺幣 36,862元起聘,含勞健保、勞退及年終獎金 1.5 個月(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算,可請參閱本校人事室網頁-專、兼任助理專區相關規定)

工作內容

  1. 公文處理與撰寫、帳務核銷、成果報告撰寫、經費收支問題釋疑等事宜。
  2. 依據本計畫工作內容及相關規定辦理,參與相關工作會議,並配合教育部完成資料填報。
  3. 執行本計畫宣傳活動、說明會、師資生行前培訓及諮詢等相關作業
  4. 補助計畫師生成果採訪及成果撰寫。
  5. 辦理本計畫成果分享會與活動成果編撰。
  6. 協助本計畫經費之核銷。管理計畫成果平台及FB粉絲專頁經營及管理,含外觀優化、文稿撰寫、製圖/剪輯、訊息回復及資料更新等。
  7. 各項主管交辦事項。

應徵資料

做為書面甄選,並擇優通知面試

  1. 個人履歷表(附件一):國立屏東大學甄選「專案助理」報名表、畢業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專業能力佐證文件)
  2. 國立屏東大學專案助理甄選名冊(附件二)
  3. 自我履歷PPT檔案(附件三,請自行設計,不提供範本,面試時使用,自我介紹3分鐘至5分鐘)

收件截止日期及甄選方式

  1. 於114年7月31日(星期二)前將上述應徵資料附件一部分以紙本方式郵寄至:900屏東市民生東路51號「國立屏東大學國際事務處有教無界專案辦公室」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教育部專案助理」字樣。
  2. 附件一至附件三電子檔案於收件截止日前E-Mail寄給本計畫專案辦公室聯絡人黃小姐。
  3. 應徵者經書面初審合格者,另予電話通知面試日期;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其所寄送應徵紙本資料不退件。
  4. 面試包含文書處理系統電腦上機實測約30分鐘至40分鐘(Word、Excel、PowerPoint等)。
  5. 面試地點:國立屏東大學 屏商校區 屏東市民生東路51號,行政大樓3樓 國際事務處。

聯絡人

  1. 本校國際事務處黃小姐;電話:08-7663800分機17002
  2. E-Mail:公務信箱moedt@mail.nptu.edu.tw或joyce983@mail.nptu.edu.tw,逾期不受理。

注意事項

(一)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規定,應徵人員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性侵害之犯罪紀錄。

   (2)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3)違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行為。

(二)應徵人員同意本校得依「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 」,向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其相關資訊之蒐集、利用及查詢,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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