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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師資培育大學符合以下資格的師資生及實習學生有福囉!
只要您具備下列基本資格,即有機會可跨校參與「112年度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國外教育見習教育實習及國際史懷哲計畫」,並獲得9成機票經費補助(自費1成),名額有限,有資格的師資生及實習學生動作要快囉!揹上您的行囊跟我們一起︿( ̄︶ ̄)︽( ̄︶ ̄)︿飛向海外實現夢想!
1、備獲參與執行計畫國家之國外課程之語言能力,或相當於 B1 級以上英語考試檢定及格,並取得相關證明文件(近兩年取得)。(詳官網「語言檢定」)
2、應就讀薦送學校至少大二以上,並修滿教育學程之教育專業課程規定學分數達三分之一以上,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3、各師資培育大學之師資培育中心教授推薦信。(官網上檢附推薦信範本供參閱使用) (請師資生、實習學生找曾修過教育專業課程之指導老師協助寫推薦信函)
***注意此計畫出國執行時間為8月(8/18-8/31),故應屆畢業生已無法參與此計畫,請勿申請。
註:已獲得「教育部國外見習、教育實習及國際史懷哲計畫」補助之學生請勿重覆申請他校見習、實習、國際史懷哲計畫之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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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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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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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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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 類科 |
幼兒園 |
國民小學 |
中學教育 |
計畫 類別 |
教育見習 |
教育見習 |
教育見習 |
國別 |
新加坡 |
中國大陸 |
印尼 |
媒合 人數 |
4人 |
2人 |
3人 |
出國 日期 |
113.08.18 |
108.09.02 |
108.09.01 |
回國 日期 |
113.08.31 |
108.09.16 |
108.09.15 |
出國 天數 |
14天 |
15天 |
14天 |
選送 學生 |
師資生 |
師資生 |
師資生 |
共同 資格 |
1.師資生及實習學生應具備獲推薦參與國外課程之語言能力,或相當於 B1 級以上英語考試檢定及格,並取得相關證明文件。 2.修滿教育學程之教育專業課程規定學分數達三分之一以上。 3.被選送者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4.各師資培育大學之師資培育中心教授推薦信。(官網上檢附推薦信範本供參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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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 費用 |
1.補助方式及額度依執行計畫學校之規定。 2.師資生生活費(教育部當初核定給獲補助學校之補助金額)。 3.甄選錄取之選送生需自付10%機票費(教育部補助機票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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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資格 |
1.幼兒園師資類科師資生,且至少大二以上。2.修滿幼兒園師資類科之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數達三分之一以上。3.外文能力檢定考試成績對照表,請參考教育部有教無界辦公室之語言能力規定,連結https://moebt.nptu.edu.tw/p/406-1040-143535,r1869.php?Lang=zh-tw。 |
師資生,應就讀薦送學校至少大二以上,並修滿教育學程之教育專業課程規定學分數達三分之一以上。 |
1、中學師資類科實習學生 2、應具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第三條規定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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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條件 |
應修滿教育專業課程規定學分數三分之一以上。 修習教育學程學生,前一學年學業總成績須達各班之排名前40%(含)或學期成績平均達70分(含)以上,始得參加甄選。 需具等同 TOEIC 多益 550 分(含)以上之英語測驗成績。 加分項目:檢具師資生曾參與之教學活動、營隊辦理經驗得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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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師資生應具備獲推薦參與國外課程之語言能力,或相當於B1級以上(全民英檢中級,多益550分以上)英語考試檢定及格,並取得相關證明文件。 2、通過本校校內遴選推薦之資格。 |
1、應具大二以上在校生之資格(不限數學系)。 2、須修滿師資類科之教育專業課程達1/3以上。 3、須全程參與十場次(約五日)之培訓營,營隊結束後將進行筆試與試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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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上資格,且有意願參與國外教育見習、教育實習及國際史懷哲計畫者,請將 合作學校端同意接受師資生後,由專案辦公室將上述學校之遴選辦法及表格寄給符合資格者,有意願參與遴選學生完成表件後,依據提供補助師培學校下方遴選規定截止日前自行寄送相關資料至補助學校,並依據該校規定進行校內遴選。 以下資料為申請計畫時需檢附之資料,將由計畫執行學校進行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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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 文件 |
1.申請表附件1(請雙面列印,並黏貼學生証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修習幼兒園類科教育專業課程檢核表 附件2:含已修畢及刻正修習,並須於113年2月底前,修畢教育專業課程達三分之一以上。(僅申請教育見習者須繳交) 3.歷年學業成績單正本1份。 4.國外教育見習課程及國外教育實習課程計畫班級導師推薦函附件3。 5.中文自傳:2000字以內(至少須含個人自我介紹、學習歷程、對見習/實習之期待或規劃等。) 6.外國語言能力證明影本。(英文能力達B1以上),正本應於甄選通過後繳交驗證。) 7.其他有利甄選證明及資料(如參與教育輔導、教育服務、教育志工及其他教育相關活動。) |
1、申請表(請雙面列印,並黏貼學生証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教育學程修讀期間之成績單正本1份 3、中文自傳:1000字以內(至少須含個人自我介紹、學習歷程) 4、教育見習規畫500-1000字 5、教師推薦函 6、外國語言能力證明影本。(該證明應於有效期限內,正本應於甄選通過後繳交驗證。) 6、其他有利甄選證明及資料(如參與教育輔導、教育服務、課外活動表現、證照、教育志工及其他教育相關活動。) |
1、申請表(請雙面列印,並黏貼學生証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國外教育見習課程及國外教育實習課程計畫班級導師推薦函 附件2 4、中文自傳:2000字以內(至少須含個人自我介紹、學習歷程、對見習/實習之期待或規劃等。) 5、外國語言能力證明影本。(該證明應於有效期限內,正本應於甄選通過後繳交驗證。) 6、其他有利甄選證明及資料(如參與教育輔導、教育服務、教育志工及其他教育相關活動。) |
收件 |
113.05.17(星期五) |
108.6.24 |
108.6.28 |
評分 標準 |
一、初審:申請資格審查 (一)由師資培育中心就申請表件進行初審,合格者始得參加面試。 (二)初審通過名單113年5月22日(星期三)公告於師資培育中心網站。 二、線上面試: (一)內容包含外國語言能力、對國內外教育知識、時事與教育專業議題的瞭解等。 (二)面試時間:113年5月24日(星期五)(線上面試)。 (三)注意事項: 1.各計畫詳細面試報到地點、試場及場次於113年5月22日(星期三)公告於師資培育中心網頁。 2.線上面試時須開啟攝像鏡頭,及秀出您的學生證正本,以便查驗身份。 3.考生如未能準時參加面試或開啟攝像鏡頭,以棄權論,且不得要求補應試。 4. 各計畫依情形需用英語進行面試。 |
1.已修習教育學分平均成績 40 % 2.選送甄選之口試成績 30 %。 3.教育見習規畫 10 %。 4.教師推薦函10 %。 5.其他有剩甄選資訊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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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審:申請資格審查 (一)由師資培育中心就申請表件進行初審,合格者始得參加行前培訓營。 (二)初審通過名單108年7月3日公告於師資培育中心網站。 二、行前培訓營: (一)內容包含各數學單元核心概念的學習。 (二)營隊時間:108年7月8日至108年7月12日(星期一~五)。 (三)注意事項: 營隊結束後,筆試與試教合格者方可至合作學校實地教學服務。 |
注意 事項 |
1.公告錄取名單:113年5月27日 (星期一)。 2.正取生報到:113年5月28日(星期二)至113年5月31日(星期五) 下午5:00截止(不含假日,早上9:00~12:00、下午1:30~5:00辦理)。 3.備取生報到:如正取生有缺額時,由備取生依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並依序以E-mail及電話通知遞補。 4.報到程序及相關繳交文件依錄取公告為主。 |
1.願切結自付機票費用十分之一。 2.願與學校簽具行政契約,約定若未能完成計畫或完成後未能返回原學校報到,願償還全數補助款。 |
公告錄取名單:108年7月16日 。
正取生報到:108年7月18日(星期四)至7月24日(星期三)下午5:00截止。 |
註:徵選公平,請資格符合且有意願參與遴選者,請先將語言能力證明、成績單電子檔案寄至專案辦公室信箱。
1、任何問題請來電有教無界專案辦公室(08)7663800#17002、17003 。詢問計畫各校執行計畫之辦法及申請表件,請於各校規定收件截止日前將資料直接寄到各執行學校進行遴選。
2、開放所有師資培育大學師資生參與跨校媒合。
3、請注意本身所修的師資類科及各項資格是否皆有符合規定。已取得該師資類科教師證者,不具師資生資格,無法參與本計畫補助。詳有教無界官網「遴選資格」說明。
1、「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國外教育見習計畫教育實習及國際史懷哲計畫要點」 (112年核定補助計畫,適用112年計畫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