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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計畫申請資料及人員異動填報

公職人員在執行職務時,舉凡涉及本身或一定親屬關係者之利益有關的事件,為避免因參與其事,致其相關作為或不作為之公正性,引發民眾之質疑或不信任,而忌避不參與其事,謂之利益衝突迴避。

每件計畫案將由三位專家學者進行審查,為能更公正公平審查每件申請之計畫,請協助填寫計畫申請相關資料,俾利計畫審查能確實遵守利益迴避規定,謝謝您的配合。

填寫時間:徵件說明會後至114年8月1日(星期五)

請先將欲申請之計畫第一項「計畫申請學校基本資料表」word檔準備好(例:計畫1+計畫2+計畫3...學校所有計畫之基本資料,合成一個word檔上傳即可,上傳電子檔尚不需核章,待紙本函報時請務必提供核章版本)。

如聯絡窗口有異動,請同時填報相關資料,謝謝您。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又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違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申請補助者如符須表明身分者,請至教育部政風處網站(https://pse.is/EYW3R)或有教無界官網下載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填列(空白表格已檢附於計畫書格式封包內),並檢附至計畫書內。請洽教育部各計畫主政單位或政風處。

如填報人員與參與徵件說明會之窗口不同,請自行告知本專案辦公室,避免日後計畫申請有爭議,謝謝您的合作。
只有綜合組才需填寫此項。例如:幼兒園及特教身障學前。

1、如有多位計畫協同計畫主持人,寫在本欄即可。1、王大明/教育學系/教授 2、黃中明 /教育學系/副教授
2、(只申請一案者),直接拉到表單底部,上傳資料。各計畫僅需上傳「計畫申請學校基本資料」,(不需提供完整計畫書內容,請確認各計畫皆填寫完成,合併成一個Word檔,至本頁最下方上傳相關檔案。)

只有綜合組才需填寫此項。例如:幼兒園及特教身障學前。
如有多位計畫協同計畫主持人,寫在本欄即可
只有綜合組才需填寫此項。例如:幼兒園及特教身障學前。
如有多位計畫協同計畫主持人,寫在本欄即可
只有綜合組才需填寫此項。例如:幼兒園及特教身障學前。
如有多位計畫協同計畫主持人,寫在本欄即可
只有綜合組才需填寫此項。例如:幼兒園及特教身障學前。
如有多位計畫協同計畫主持人,寫在本欄即可 如貴校計畫超過5案,請與專案辦公室聯繫(08)7663800#17002
○月○日起由新承辦人員負責此計畫業務。(如由原承辦人承辦,則以下資料不用填寫)
請留下相關資訊:異動時間、人員姓名、單位、職稱、電話(分機)、e-mail等資訊,方便後續計畫相關事宜聯絡。
所申請計畫之基本資料表(1~2頁),請將所有計畫案之基本資料表合成一個word檔案上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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