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填報
就業相關
檢疫隔離補助
|
居家檢疫、居家隔離相關補助規定 |
補助 |
中央補助(衛福部) |
各縣市額外提供的補助 |
交通部觀光局 |
補助 |
|
依各縣市規定 |
對防疫旅館房價的補助 |
申請 |
要自行申請 (補助個人,以人頭計) |
要自行申請 (補助個人,以人頭計,規則不一,依各縣市規定) |
(補助房價,以間數計,不用自己申請,防疫旅館會跟觀光局自行申請。 |
補助 |
|
依各縣市規定
各縣市請 (法規110.02.02修正) |
|
補助 |
受隔離或檢疫者
|
依各縣市規定
|
提供居家檢疫者及居家隔離者於獎助期間入住之溫馨防疫旅宿。自中華民國109年10月1日起,僅補助提供本國籍或持永久居留證之居家檢疫者及居家隔離者入住之防疫旅宿業者自中華民國111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每房每日補助新臺幣1,000元。 |
補助 |
|
依各縣市規定 (視各縣市財政狀況而定,不一定每一縣市都有補助,補助年度各異) |
111.06.15前 由業者提出 |
依據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
各縣市補助規定
|
觀光法規(111.03.07) |
申請 平台 |
由業者自行申請。 |
||
申請 |
線上申辦 |
紙本 |
|
諮詢 |
|
觀光局
|
|
其他 說明 |
|
*111年4月6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考量近期國內COVID-19疫情升溫,陸續發生感染源不明的病例,社區傳播可能有擴大趨勢,為兼顧實務需求及社區防疫安全,即日起放寬居家隔離規定。
(一)居家隔離維持以「1人1室」(含單獨房間及衛浴)為原則。
(二)倘能遵守居家隔離相關規定,且每次使用浴廁後均能適當清消,則可於不含獨立衛浴設備之個人專用房間隔離。
(三)倘家戶中所有同住者皆為隔離者,可同戶隔離。
(四)入境者於檢疫期間轉為隔離身分者,以於原檢疫地點隔離至期滿為原則,惟為降低風險,建議不適用前述(一)至(三)項規範。
(五)請各地方政府加強衛教居家隔離者及同家戶之同住者落實相關防疫措施及清消方式,以確保國人健康。
另,指揮中心說明,原今(2022)年1月9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964號函所訂,入境者於檢疫期間轉為居家隔離者應優先安置集中檢疫所之規定不再適用。
|
衛生福利部資料 (欲申請補助者,請詳閱相關資料及自行確認補助資格) |
-
受隔離、檢疫者和其照顧者防疫補償說明及Q&A(111.05.06更新)
-
自即日起受理受隔離(檢疫)者申請防疫補償(109.03.23)
境內居隔3+4防疫補償怎麼領(111.04.28) -
即日起受理照顧者防疫補償申請 2年內可申請(109.03.31)
資料來源:衛福部1957福利諮詢專線(fb粉絲專頁)
集中檢疫所 (入住流程、入住須知、訂房作業說明) |
防疫旅館 |